印度教是印度的国教,在南亚的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尼泊尔,东南亚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菲律宾,以及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的印度裔人群也有众多信徒。它拥有10.5亿信徒(1993年统计数),仅次于拥有15亿信徒的基督教、11亿信徒的伊斯兰教,大于拥有3亿信徒的佛教。
所谓“印度教”是产生于印度文化圈上的宗教、哲学、文化和社会习俗的综合称谓,它的信仰、哲学、伦理观点等复杂多样,甚至相互矛盾。印度的社会等级、集团和不同的文化阶层有着各自相异的信仰和实践,但是与其他宗教不同,印度教有着三大特点「崇拜三向神、直接宣扬世袭等级制度、坚定相信轮回转世」,把种姓制度作为核心教义,要求教徒严格遵守种姓制度。种姓制度是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印度国教当然是印度教了。
首先,印度教作为印度的国教,只局限于一个国家地区,并不具有广泛性。而真正的世界三大宗教影响显然要比印度教深远。
此外,印度教的分支和流派众多,各个分支互相交错又互相矛盾,整体宗教构架层层叠叠没有章法可寻。此外,各分支流派之间也没有严格的明确划分,这也造就了印度教的整体宗教比较繁冗复杂,没有形成独特的宗教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