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层次划分三个原则

货币层次划分三个原则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5-06-11 17:06:08

货币层次划分三个原则

在我国关于货币量层次的划分,目前学术界也不统一 , 有主张以货币周转速度划分的 , 有主张以货币变现率高低划分的 , 也有按货币流动性划分的。

若是按流动性划分,其依据是:

(一)、相对能更准确地把握在流通领域中货币各种具体形态的流通特性或活跃程度上的区别;

(二)、在掌握变现能力的基础上,把握其变现成本、自身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三)、央行在分析经济动态变化的基础上,加强对某一层次货币的控制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4年第三季度开始,正式确定并按季公布货币供应量指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货币层次的划分具体如下:

M0=流通中的现金;

M1=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存款;

M2=M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信托类存款+其他存款;

M3=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在我国,M1是通常所说的狭义货币供应量,M2是广义货币供应量,M3是为金融创新而增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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