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的,一般应当自己回国进行更换。公民有正当理由无法回国办理的,可以由近亲属进行代办。委托近亲属办理的,应当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由申请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及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以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回答如下: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家人代办存在限制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无法立即返回补领的,可委托同户内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居民丢失身份证声明。
换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换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身份证到期后,重新更换身份证,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本人的原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换领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更换。
(二)换身份证需要走什么程序
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