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委可以委托村民代为赡养。
有条件的地方,村委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也可以修建养老院,集中对五保户进行赡养。
"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农村地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只要符合“五保户”的条件即可执行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散养五保户的规定: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本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委托其亲友或村(居)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社区日间照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