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单元内加装一部电梯,总共费用35万元,国家补贴20万元,加装电梯单元内业主共计出资15万元。
2、加装电梯单元,一楼住户不出资,15万元从二楼开始分摊,根据楼层数不同,分摊费用也不同。
3、物业管理服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电梯管理职责,监督用于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4.本单元加装电梯,需要全部业主同意并签订同意意见书。
在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4层以上(含4层,不含地下室)、9层以下(含9层)的无电梯住宅,均可申请加装电梯。由于每栋楼安装的电梯类型不一样,其价格也不一样,一台电梯40万元左右。
此外,符合《实施意见》适用范围且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加装并投入使用的电梯,除了可申请自治区级财政补助,南宁市财政也将给予5万元/台的补助。已预留电梯井的,补助减半执行。根据《实施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自筹部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楼层受益大小等原则协商费用分摊比例后,由相关业主共同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