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雏鸭特别需要日光照射,在自然光照时间不足的情况下,可用人工光照弥补,育雏期内光照强度可大些,时间可长些。
1周龄时,每昼夜光照可达20~23小时,光照强度以10勒克斯(Lx)为宜。
2周龄开始,逐步缩短光照时间,光照强度以雏鸭可见饮水和采食为宜。
3周龄起,应区别不同情况具体进行,如上半年育雏,白天利用自然光照,夜间以较暗的灯光通宵照明,只在喂料时用较亮的灯光照0.5小时;如下半年育雏,由于日照时间短,可在傍晚适当增加1~2小时光照,其余时间仍用较暗的灯光通宵照明(光照强度的计算方法是:使用60瓦的普通电灯泡作光源时,灯泡离雏鸭的高度约2米,若育雏室的面积为10米2时,则光照强度为3勒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