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商,又叫:产消商即经营消费和消费群的商业人士。这个概念在中国最初是由两位著名经济学家刘茂才、庞博夫提出;在国外有一个相似的概念,翻译到中国叫“生产消费商”(Prosumer),既是生产商又是消费者。
进入这个革命式变化时代,作为消费者在以往的生产消费环节中所扮演的消费角色也将得以转变,升级成为消费商。
从概念上解释,消费者即是经营消费和消费群的商业人士。实际上,消费商的概念在中国才刚刚推出,在国外有一个相似的概念,翻译到中国叫“消费商”,既是消费者又是经营者。
无论是“分享经济”还是“消费商”,这些概念都与有糖所倡导的“协同消费”、“导购师”等理念不谋而合。并且有糖早已在实际中对这些概念的价值获得验证。通过糖卡作为分享媒介,以府为单位,将所有消费者连接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