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隋唐第十七条好汉秦琼,字叔宝。
武艺高超,曾在在衙门供职,有一次在押送犯人,与同伴分别时忘了分行李,住在王小二的客栈里受到店主冷落。
典当了金双锏勉强度日。
秦琼有一匹好马,是黄骠马。
王小二暗示他可以卖马换钱,秦琼不忍心看马吃不饱,自己生活又很窘迫,只好听计。
在市场上遇见了一位卖柴的老者,由这位老者介绍到二贤庄,与单二员外单雄信见面。
秦琼羞于说出真名实姓,只称姓王,拿了马价而去,后来单雄信从别人口中,获知卖马的人,就是山东济南府的秦琼,便立刻追赶。
秦琼承认身份,跟雄信回二贤庄,俩人因此结为生死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