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学生票的条件和有关规定如下:
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大、专院校(含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中、小学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
大中专学生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凭证和火车票电子优惠卡、并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小学生凭学校书面证明。
乘车区间限于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在学校与实习地点之间,不能购买学生票。每年乘车次数限于四次单程。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至下年使用。
铁道部、教育部日前联合出台《学生往返票管理办法》,首次明确限定学生票办理时间为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学生在其他时间乘车将不能享受票价半价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