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区别和联系(危险源风险隐患三者之间的关系)

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区别和联系(危险源风险隐患三者之间的关系)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5-06-29 00:39:22

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区别和联系

事故隐患与危险源不是等同的概念,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危险源存在于确定的系统中,不同的系统范围,危险源的区域也不同。

因此,分析危险源应按系统的不同层次来进行。

一般来说,危险源可能存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隐患,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一定要及时加以整改,否则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

实际中,对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总是与一定的危险源联系在一起,因为没有危险的隐患也就谈不上要去控制它;而对危险源的控制,实际就是消除其存在的事故隐患或防止其出现事故隐患。

所以,在实际中有时不加区别也使用这两个概念。

根据上述对危险源的定义,危险源应由三个要素构成: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是指一旦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危险物质量的大小。

危险源的存在条件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

例如,物质的压力、温度、化学稳定性,盛装压力容器的坚固性,周围环境障碍物等情况。

触发因素虽然不属于危险源的固有属性,但它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类型的危险源都有相应的敏感触发因素。

如易燃、易爆物质,热能是其敏感的触发因 素,又如压力容器,压力升高是其敏感触发因素。

因此,一定的危险源总是与相应的触发因素相关联。

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危险源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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