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的人事代理人员只是人事管理方式不一样,但照样是学校在编人员,学校是不能随便解聘的。公办学校的人事代理人员也是经过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进入学校任教的,人事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要和学校签定聘用合同,但也是有编制的,享受学校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不能随便解聘。
人事代理是一种新型的用人制度,改变了铁饭碗终身制的弊端。用人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过协商,签订用人合同,并经劳动人事部门同意。如果聘期未到,而且双方在不违约的情况下,都不能单方解除用人合同。只有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用人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