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建设的管辖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市政工程(如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绿化等)、公用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等)的建设和管理。
公用事业:涉及城市公共客运、燃气供应等方面的工作。
环境保护:包括城市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管理以及相关的环保工作。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和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相关审批工作。
城市建设规划与管理:负责城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并进行监督管理。
城市行政执法:对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等。
科技研发与应用:负责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科技发展和创新工作。
法律服务和政策咨询: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就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其他相关事务: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或授权处理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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