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
安全的温度是指不适于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温度。在5℃以下,60℃以上的条件下,绝大多数微生物可减缓生长繁殖的速度,或者停止生长。即5℃-60℃,是食物不安全的危险温度。
在室温下,熟食存放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熟食和易腐败变质食品应冷藏存放(5℃以下);烹调好的食物在食用前要保持在60℃以上。室温放置时间越长,微生物生长繁殖的风险就越大。从安全角度考虑,食物出锅后应立即食用。
烹调时一般认为食品中心温度达70度能确保安全。
在烹调时,尤其是肉、禽、蛋和海产食品,汤、煲等食物要煮开以确保达到70℃。因为70℃的温度能有效的抑制和消杀细菌,不利于细菌的生长繁殖,可以确保食物的安全。
烹调就是对食物加热,就是把生的食物原料加热成熟食,使食物在加热过程中发生一系列的物理和化学变化。这些变化包括食物凝固、软化、溶解等等,并且烹调的温度较高,一般可以有效的杀灭食物中的细菌、寄生虫以及其他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