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写家庭成员
一般在农村不动产证只写户主的名字。
在农村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是以户为单位的,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整个家庭的,确权书上无论写谁的名字都可以的,当然一般老人和儿子还在一个户口本上就写老人的名字;若儿子结婚单独立户且有单独房子则写儿子的名字,当然对于到底要写谁的名字是一个家庭内部的事情,可以进行协商,避免不必要的争端。
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需要写全家人的名字的,不动产权证一般只要写屋主就可以了。
不动产证,也就是人常说的房产证,办理的时候不需要写全家名字,如果是已婚人士办理,就算不写配偶的名字在房产证上面,房子也是婚内共有财产,所以写全家人姓名是没有必要的。按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