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主张: 诗歌为政治服务。白居易曾把自己的诗分为四类:讽谕诗、闲适诗、感伤诗、杂律诗。
四类中他最重视讽谕与闲适两类。这两类诗在我们看来思想内容相去甚远,像白居易这样一个要求诗歌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甚至拿诗当谏书来写的人,怎会重视那“知足保和,吟玩情性”的闲适诗呢?然而白居易却有一番理论,《与元九书》曰:
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仆虽不肖,常师此语。大丈夫所守者道,所待者时。时之来也,为云龙,为风鹏,勃然突然,陈力以出;时之不来也,为雾豹,为冥鸿,寂兮寥兮,奉身而退。进退出处,何往而不自得哉?故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故览仆诗,知仆之道焉。
关于兼济、独善与讽谕、闲适之说,也是白居易诗歌主张很重要的一部分,我准备结合其思想发展和创作道路分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