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观是人们关于儿童的本质、特点、地位、权利和发展等方面的观念和态度。它是社会文化、历史、经济、政治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一个社会或文化对儿童的态度和行为的反映。
儿童观不仅涉及对儿童本身的认识,还包括对儿童在社会中的地位、权利和作用的认识。
儿童观(viewonchildren)社会看待和对待儿童的看法或观点。涉及儿童的特性、权利与地位、儿童期的意义以及教育和儿童发展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中外古今,不同地域、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儿童观。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儿童被视为家庭和家族的隶属品,父母的私有财产,儿童没有自己独立自主的人格,只有对长辈的依附关系。
在古巴比伦时代、古希腊时代和古罗马时代,儿童被看作是上帝的仆役,在家庭和社会中没有独立的地位,甚至还处于受迫害的地位。
在中世纪居统治地位的儿童观是基督教的原罪说,即儿童是带着“原始的罪恶”来到人世的,必然历尽生活的磨难不断赎罪,才能纯化灵魂,儿童被视为父母的隶属品,鞭笞和体罚儿童视为合情合法。
14世纪后出现的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者提倡从儿童自然本性看待儿童,从抽象的人性出发肯定儿童的权利和要求,但把儿童看作是成人的雏形的观点仍占统治地位。
20世纪以后,随着对儿童研究的深入,开始了解儿童具有的特性、儿童的发展潜能,早期教育开始受到重视。
正确的儿童观认为最重要的是尊重、发展儿童的独立自主性,承认其发展的可能性,使之成为独立的人,成为能动的主体。
◇儿童观不正确,对儿童的教育就必然会出现种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