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类学生指的是七类特殊群体学生,包括: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军人子女等。
特困救助供养对象
是指具有当地户籍,且同时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7类人
根据北京市初中入学政策,按京籍对待学生共有“7类人”,也就是持有下列证明的,按本市户籍学生对待:(以海淀区为例)
海淀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海淀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需提供海淀区住房证明);
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海淀区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区常住户口登记卡;
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证件登记居住地址为海淀区且附有持证人员子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