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核是否按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主要审核所记录的内容与所附的原始凭证是否一致、金额是否相等;审核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是否与记账凭证所列附件张数相符。
2、审核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包括一级科目、明细科目)和金额是否正确;借贷双方的会额是否平衡;审核明细科目金额之和与相应的总账科目金额是否相等。
3、审核记账凭证摘要是否填写清楚;审核日期、凭证编号、所附张数以及有关人员签章等各个项一的填写是否齐全。若发现记账凭证的填制有差错或者填列不完整、签章不齐全的,应查明原因,责令更正、补充或者重填。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据以登记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