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需召开业主大会决定。
小区自治,只要小区内有7-9个热心业主愿意为小区居民服务(不拿薪酬为最好),优势是降低运行成本、服务更加贴心。
当自愿组织人员筹备好,就可向由社区递交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当届物业的工作状态作满意度投票,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不满意就罢免了物业公司在小区的管理,同时对自治人员参于小区自管由业主大会表决,三分之二同意就可以了。
小区不要物业可行,现在大多数的物业公司服务并不到位,很容易与业主发生分歧,好多小区也是辞退现有的物业公司,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实行小区自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