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鲟是一种大型溯河洄游性鱼类,属我国特有古老珍稀鱼类,被誉为“活化石”,是国家一级珍稀保护动物。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我国严格实施中华鲟特许养殖和经营利用制度,无论是野生还是人工养殖的中华鲟,都不允许市场销售、食用。
此外,售卖人工养殖的杂交鲟、史氏鲟、俄罗斯鲟等养殖鲟鱼也要经过省级以上渔政部门的批准,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才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饭店都是以杂交鲟等普通鲟鱼冒充中华鲟的。对于“中华鲟”可否经过饲养扩大规模,进入寻常百姓家的餐桌之上,水产专家给予了坚决否定:“如果‘中华鲟’能够轻易饲养成功,就不会成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了!”
主要有两种,史氏鲟和中华鲟,其中史氏鲟有野生鱼供应,中华鲟则是保护动物,食用的都是人工养殖的。
东北养殖史氏鲟,体重可达200斤;南方养殖中华鲟,最大个体可达100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