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下的自然资源所是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所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辖区内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等。同时,自然资源所还要负责完成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总的来说,自然资源所是自然资源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辖区内的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自然资源局下的自然资源所是负责本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重要机构。它在保护土地、矿产、森林、水源等自然资源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同时负责规划和监管本地区的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等工作。自然资源所的工作对于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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