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如下:
1. 学历及任教年限: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
2. 工作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近 5 年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 课时。
3. 教育教学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4. 业绩成果:任现职以来,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或获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教师、名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5. 论文要求: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评审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学校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你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评审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