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未成年人的定义不同于刑法上未成年人的定义。民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或已满十六周岁而未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达到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刑法所称的未成年人,则是指主体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另外,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法律规定,18岁成年。在刑法中14岁到16岁,对特定的八项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 (1)故意杀人、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3)强奸、
(4)抢劫、
(5)贩卖毒品、
(6)放火、
(7)爆炸、
(8)投毒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