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双方相向站立,听到主裁判员发出“立正”,Cha-ryeot,和“敬礼”,Kyeong-rye,的口令时互相敬礼。
要求自然立正,双手握拳置于身体两侧,腰部前屈不小于30度,头部前屈不少于45度,
2.
主裁判员发出“准备”,Joon-Bi,、“开始”,Shi-jak,口令开始比赛,
3.
最后一局结束后,运动员想向站在各自指定位置,主裁判员发出“立正”,Cha-ryeot,和“敬礼”,
Kyeong-rye,的口令时互相敬礼,之后等待主裁判员宣布判定,
.
比赛前裁判员携带“优势判定卡”;
2.
若比赛进入优势判定程序,主裁判员给出 “优势记录”(Woo-se-girok)的口令;
3.
主裁判员给出口令后,边裁判员在10秒钟内填写好“优势判定卡”并签名递交给主裁判员;
4.
主裁判员收集所有“优势判定卡”并进行统计,依据多数原则判出比赛最后结果,并宣判获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