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请办理悬挂牌匾行政许可的在审批大厅进行受理。
1、审批大厅工作人员对前来办理审批手续的业户进行登记,核准审批要件。
2、要件不全的开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单),要件齐全开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当日将审批手续交给审批办负责人。
3、审批办负责人在接到审批手续后3日内勘查现场(通知监察员)。
4、符合审批要求的,监察员、审批办在审批表签字交给主管领导审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牌匾陈旧破损由监察员负责)限期整改或按退办件程序进行退件。
5、审批内勤在接到审批完毕的手续后,在当日打印完许可证交给管理1、2分队长,并将审批要件建立电子档案,原始材料进行归档。
6、各管理办主任接到许可证后交给管理员,管理员在三日内送给业户(如遇特殊情况,说明未送达原因)。
7、各辖区管理员在发放牌匾准设证时应认真核对,如设置牌匾材质、规格等与牌匾准设证不符不予发放。
二、所需材料
1、牌匾广告设计稿;
2、工商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或承租使用协议书、邻里协议(如果牌匾遮挡邻居)复印件;
4、申请书原件(A4打字加盖公章及物业章);
5、牌匾彩色样稿及牌匾悬挂整体彩色效果图、相邻街道的效果图原件各一份;
6、牌匾悬挂安全保证书原件。
1.首先你要带着书面申请以及门头的效果图到城管部门,具体内容包含门头牌匾的尺寸、材质、法人、经办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还有广告公司设计的门头牌匾的效果图用A4纸打印出3张。
2.还要大会上哪个营业执照、工伤的内容审查意见和其他能证明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这些文件包含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等。如果你是做餐饮行业的还需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的手续。
3.设置门头牌匾的载体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或与有关所有权、使用权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等(内容包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经过物业同意设置位置的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