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憎分明,释义为:爱什么,恨什么,态度很明确。例句:我倒不是爱~。(茅盾《联系实际,学习鲁迅》)作谓语、定语、状语;指人的态度。
示例:我倒不是爱~。(茅盾《联系实际,学习鲁迅》)作谓语、定语、状语;指人的态度。
"爱憎分明"是一个成语,意思是对人或事物的喜爱和厌恶态度非常鲜明明确,没有模糊或矛盾的情感。
这个成语强调了一个人情感的极端和明确性,表示他的感情倾向非常明显,不会存在犹豫或矛盾。他对于某些人或事物可能有深厚的喜爱,而对于其他人或事物则可能持有强烈的厌恶。
这种态度可能源于个人的价值观、经历、性格特点等因素。爱憎分明的人通常会毫不掩饰地表达自己的喜好和厌恶,对待喜欢的人或事物会全心全意追求和保护,对待讨厌的人或事物则会坚决避开或抵制。
然而,爱憎分明也可能使人陷入极端的情感境地,容易忽视一些中庸和平衡的态度。因此,在与他人交往时,爱憎分明的人可能需要注意情感的合理表达和尊重他人的不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