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民所有制和国有独资公司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区别:
1. 涵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涵盖了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在内的一切形式的国有企业,例如由不同国有企业共同出资组成的股权式国有企业。而国有独资公司则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一种特定形式。
2. 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企业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而国有独资公司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 治理结构: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的是厂长、经理负责制,由政府直接管理。而国有独资公司则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政府确定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
4. 管理关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政府任命制,而国有独资公司则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在国有独资公司中,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并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
总的来说,全民所有制和国有独资公司在涵义、法律依据、治理结构和管理关系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异。全民所有制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包括了各种形式的国有企业,而国有独资公司则是其中的一种特定形式,具有其独特的法律和管理结构。
全民所有制是国家体制,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管理下个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