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89年。
1889年7月14日,由恩格斯领导的第二国际在法国巴黎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劳工法案》和《五一节案》,决定以同盟罢工作为工人斗争的武器,并把5月1日这一天定为国际劳动节。
我国五一劳动节是在1949年12月确定的。
中国人民庆祝劳动节的活动可追溯至1918年。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将5月1日定为法定的劳动节,全国放假一天。
每年的这一天,举国欢庆,人们换上节日的盛装,兴高采烈地聚集在公园、剧院、广场,参加各种庆祝集会或文体娱乐活动,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