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采信的证据没有释明原因属于违反了证据的规则。在司法审判中,对证据确立的唯一标准是“有利于事实的真相”,根据这一标准对证据进行采信或排除是判断事实的重要依据。
在某些情况下,法官需要清晰、明确地说明为什么不采信某项证据,这是法官审判时的必备规则。
如果法官没有释明原因对证据进行采信或排除,将会影响审判公正和社会公信力,甚至可能导致错误的判决。
因此,对不采信的证据必须要有明确的解释,否则将引起质疑和争议。
对于不采信的证据没有释明原因属于违反了证据的规则。在司法审判中,
法官不采信证据是会向你说明的。证据采信是有规则的,必须遵循三条基本准则:1.实事求是;2.证据唯一性;3.疑案从无。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如果法官采信了没有证明力的证据,当事人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