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禁毒法律法规主要是:《禁毒法》、《戒毒条例》、《强制戒毒办法》、《戒毒药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黄素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的决定》等。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