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照曾持照加注是指在护照备注页上增加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性内容,加注的内容包括曾用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国籍等信息。
在申请普通护照时,如果申请人具有曾用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国籍等信息需要加注,可以申请曾持照加注。申请曾持照加注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需要注意的是,曾持照加注并不是所有国家的护照都有的,一些国家的护照可能没有这个功能。同时,如果申请人的信息有误或者不准确,也会影响曾持照加注的申请和办理。因此,在申请曾持照加注时,需要提供准确的材料和信息,以保证申请的顺利进行。
护照加注是指在护照备注页上加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性内容,加注的内容有:
一)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二)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符合以上条件之一,都需要进行护照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