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房屋时承受单位或个人是指买方的。承受一词指的意思是接受,承担。用在财物转移合同,协议中,都是指买方或者是取得一方的。与之对应的房屋卖出单位或者是个人,在合同或者是协议中,就是承让方的。买卖转让合同或者是协议书,有承让方,就肯定是有承受方的。
买方。
一、承受方是承接或接受方,产权承受方是产权转让的受让方,也就是购房人。
二、根据现行《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房屋的产权承受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