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整的科举制考试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
1. 县试:由考生所在县的县官主持,每年一考,时间在阴历二月。通过县试的士子被称为童生,有资格进入府试。
2. 府试:由考生所在地的知府主持,每年在阴历四月份举行。通过府试的秀才,有资格进入省级一级的乡试考试。
3. 乡试:在阴历八月举行,因考试时间在深秋,又称秋闱。考中举人的士子,成为朝廷的贡员,有一定社会地位,但还不能做官,需要连中会试和殿试,才有资格成为国家公务员。乡试第一名称为解元。
4. 会试:由朝廷的礼部官员主持,每三年在京城举行一次,时间在阴历二月。会试中第者被统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5. 殿试:科举制度下的最后一级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由皇帝指定的考官主持。笔试通过者,由皇帝钦定面试,并策定殿试名额。殿试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二、三名为榜眼和探花。考中殿试的士子具有进士身份,可以直接做官。
乡试,会试,殿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