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公益岗三年后是否必须清退,取决于具体的岗位和政策。一般来说,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主要包括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以及其他岗位。这些岗位的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三年,但如果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补贴期限可以延长至退休。
因此,城镇公益岗三年后不一定必须清退。如果岗位合同期满,而职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那么该职工可以继续在该岗位上工作,直到退休。但如果职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合同期满后不再符合岗位的要求,那么可能需要被清退。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和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规定。
不一定必须清退,但也不是绝对不清退。城镇公益岗的工作期限为三年,届满后需要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续签或调整到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的员工则需要离岗。
但如果在评估中员工表现出色,政府可以继续为其提供公益岗位,或者开展相关培训,帮助其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因此,清退与否取决于员工的实际表现和市场需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