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类煤矿是指根据中国国家标准《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煤矿分类标准,将煤矿分为煤矿井下、露天开采和混合开采三类。
这种分类是为了更好地进行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管,不同类型的煤矿存在不同的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有助于对煤矿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据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数据,我国煤矿事故由2002年的3,200次,下降到2019年的333起,其中煤矿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技创新是取得成果的重要原因,而三类煤矿的分类管理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
1、突出矿井特点
(一)发生过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
(二)经鉴定具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岩)层的;
(三)依照有关规定有按照突出管理的煤层,但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突出危险性鉴定的。
2、高瓦斯矿井特点
(一)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立方米/t;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立方米/min;
(三)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立方米/min;
(四)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立方米/min。
3、低瓦斯矿井特点
(一)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立方米/t;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立方米/min;
(三)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或等于3立方米/min;
(四)矿井各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或等于5立方米/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