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1.业主在法律上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之一,拥有选择权和解除权。
如果对现有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不满意之处或者存在违法违约行为,业主可以基于合同解除和招标的原则自主选择更合适的物业公司。
2.在选择更好的物业公司之前,业主需要认真评估候选物业公司的综合实力和资质,并通过竞标和公示方式来确保择优选良的原则得以实现,这样业主就有了更多的选择和掌控自己的服务质量的能力。
有权
有权 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订物业合同。也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提前解聘物业公司,但须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