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适用的四大基本原则包括
1. 宪法原则: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原则,所有其他法律都必须遵守宪法,任何法律不能违反宪法。
2. 国际公约原则:国家之间所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条约等国际司法文件,一旦签署并具有法律效力,则相关法律及法规应当遵守所签署的公约。
3. 普通法原则:以古代的惯例或经验法、当时的文化背景规定的法律,以及由司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由法律专家据案件交换的证词给出的判例或判决,这些都属于普通法,是法律上重要的一部分。
4. 现行法律原则:即现行法律,在现代法治主义中,公民对于不同事件的行为,都有现行的法律条文和有关的法令规定。
(一)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二)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三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