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申请稳定就业补贴标准如下:
1、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上年度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重庆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源规范。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办法的通知》申报
(一)范围及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我市各类企业。
(二)申报时间
稳岗补贴按年度申报,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每年6月30日前提出上年度补贴申请。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申请,也可向所在区(含化学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提交《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1.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本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企业。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且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
3.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
4.企业与工会组织(含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5.未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二、补贴标准是多少?
根据企业2019年平均参保人数,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