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峰期优化为7:00-11:00、13:00-22:00,谷期优化为11:00-13:00、22:00-次日7:00,峰期、谷期电价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分别上浮0.03元/千瓦时和下浮0.17元/千瓦时。
因涉及电表更换和电费结算系统调整,上述政策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
2024江苏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及收费标准如下:
高峰时段为早8时至晚21时,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为晚21时至次日早8时,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
若不申请启用峰谷分时电价计费,则电价为0.5283元/千瓦时。客户可自行选择开通或取消分时电价,一般情况下,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