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残疾证的办理和一般残疾证一样,不过残疾评定表必须到指定医院、指定医生进行评级签名并盖章,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户口所在地残联领取的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
2、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张;
3、两寸彩色相片;
4、残疾类型等级证明。
1.申请:到户籍地所在县级残联进行申请,带上申请所需材料(一般是身份证、户口本、照片,有相关医院证明资料的也可以带上),填写申请表、评定表。
2.受理:申请之后,残联进行受理,受理成功就会通知残疾人进行残疾评定。(有的地方可以申请上门评定,但是上门评定受资源、时间等原因,可能需要等待,有需要的残友们可以再申请时问问工作人员)
3.评定:残疾人到指定机构进行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
4.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