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命名而来。
1953年4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将渔民县正式定名为珠海县,1953年5月1日,珠海县正式成立。于5月25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珠海县的区、乡名称,数量及范围,共有4个区、44个乡。1979年3月5日,珠海县改为珠海市。同年11月定为省辖市。
珠海市位于广东省南部,珠江出海口西岸,“五门”(金星门、磨刀门、鸡啼门、虎跳门、崖门)之水汇流入海处,地处北纬21°48′~22°27′、东经113°03′~114°19′之间。珠海市区东与深圳、中国香港隔海相望,距中国香港36海里,南与中国澳门陆地相连,西邻江门新会区、台山市,北与中山市接壤,距广州市14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