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朝统治者为始终保持其最高统治权力,维护蒙古贵族利益,竭力推行民族隔离和歧视政策,元朝的统治者是蒙古人,同时存在的还有多个民族贵族,元帝国为维护蒙古贵族的专制统治权,采用“民分四等”的政策,也就是元朝的“四等人制”。
把全国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
蒙古建立的元朝将国内民族划分为四个等级:
1、蒙古人:包括早期组成大蒙古国的各蒙古部落之成员
2、色目人:指除了蒙族和汉族以外其他各民族的成员
3、汉人:指原来在金朝统治下的中原汉族及云南四川等地较早降服蒙古的汉族
4、南人:指原在南宋统治下的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