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三定”是指机构编制工作中的三项基本制度,即: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
“编制三定”是指机构编制工作中制定的三项基本制度,即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具体来说:
定机构:确定机构的名称、级别、规格、性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
定编制:确定机构的人员编制数量、职务等级、工资级别等。
定职能:确定机构的主要职责、任务和工作范围等。
这三项制度是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规范,对于规范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编制三定主要是指编制管理部门实施的定机构,定部门,定编制。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由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定机构就是机构单位是党委机关还是政府机关等等,定部门就是该机构内切哪些部门,职责是什么,定编制就是该机构有了,部门有了,需要以岗定人,需要多少编制人员。
三定方案可以进一步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