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琵琶行》是唐朝诗人白居易的长篇乐府诗之一。作于元和十一年(816年)。全文以人物为线索,既写琵琶女的身世,又写诗人的感受,然后在“同是天涯沦落人”二句上会合。
通过对琵琶女高超弹奏技艺和她不幸经历的描述,揭露了封建社会官僚腐败、民生凋敝、人才埋没等不合理现象,表达了诗人对她的深切同情,也抒发了诗人对自己无辜被贬的愤懑之情。
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六月,唐朝藩镇势力派刺客在长安街头刺死了宰相武元衡,刺伤了御史中丞裴度,朝野大哗,藩镇势力又进一步提出要求罢免裴度,以安藩镇“反侧”之心。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有“擅越职分”之嫌,而且平素多作讽喻诗,得罪了朝中权贵,于是被贬为江州司马。司马是刺史的助手,在中唐时期多专门安置“犯罪”官员,属于变相发配。这件事对白居易影响很大,是他思想变化的转折点,从此他早期的斗争锐气逐渐消磨,消极情绪日渐增多。
元和十一年(816)秋天,白居易在浔阳江头送别客人,偶遇一位弹琵琶的长安倡女,便用为题材,这首叙事长诗《琵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