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死明志:
拼音:
[ yǐ sǐ míng zhì ]
意思为:
以死亡的方法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一般古代人为了证明自己的忠贞,就说以死明志。
:用死亡来表明他的志向或清白,一般是向对方证明他对他有多衷心之类的。例如:谭嗣同: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1898年9月28日,谭嗣同、杨锐、林旭、刘光第、康广仁、杨深秀等六人惨害于北京菜市口。
谭嗣同临刑前高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以死铭志是古用法,现在不这么用了。以死铭志:已经死亡刻下墓石文辞。【以】∶古同“已”,已经【铭志】∶刻于墓石的文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