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根据《机动车管理规定》就可以知道,不论是15天的临牌还是30的临牌,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都不得超过三次。
如果有再次办理临牌的需求只需要直接申请延期即可,可能很多人会遇到一些声称可以办理第4张临牌的人或机构,但其实法律并不支持这种做法,谨防上当受骗。此外,如临牌已经失效的那么切记不能驾车上路,否则将被视为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上路行驶进行处罚
汽车临时牌照是指汽车由于一些手续的办理,还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那么要如何办理临时牌照呢?具体来说,办理临时号牌的时候,申领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以及其它有关证明(除介绍信存档外,其余退还给申领者),到车管所办理。
办理时应讲明车辆行驶起止地点和使用临时号牌的时间。经管理人员审查和对车辆进行检查合格后,发给临时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