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1103年3月24日(宋徽宗崇宁二年二月十五日)—1142年1月27日(绍兴十一年冬十一月二十七日)),字鹏举,宋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今河南安阳市汤阴县程岗村)人,南宋将领、官至少保、枢密副使,封武昌郡开国公。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战略家,是南宋中兴四将之首。他坚主抗金,十余年间,率领岳家军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所向披靡,“位至将相”。
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被捕入狱。1142年1月27日,岳飞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为朝廷杀害。后平反昭雪,追谥武穆、追赠太师、追封鄂王,改谥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