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直接调查法:是指公共关系人员与公众面对面地沟通,直接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其中具体方法分为个人接触法、深度访问法和公众座谈法。
(一)个人接触法:公共关系人员与社会公众直接接触,了解情况的方法。公共关系人员通过日常的工作和参加各种活动,都可以了解情况,捕捉公共关系时机,这也是和公众进行沟通的良好机会。
(二)深度访问法:有时为了了解公众对某一问题的态度和心理倾向性,公共关系人员可以有选择地对一些有代表性的公众对象进行深度访问。这种调查方法对调查者要求较高:调查者要有调查经验,能和被调查者顺利沟通;要了解有关的情况,以便挖掘出被调查者的深层信息;要了解提问的技巧,注意提问的顺序和方法,保证调查的正常进行。
(三)公众代表座谈法: 公共关系人员根据组织面临的问题和要了解的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公众进行座谈。使用此方法时:首先要注意代表的选择,尽量选择那些最有代表性的人来参加;其次要注意会议议题的确定和表述,议题要明确,表述要清楚:再次,座谈会的主持者应审时度势,善于引导,善于提问,使公众代表能够谈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2、间接调查法:是指公共关系人员不直接和公众接触,而是通过某些中间环节进行调查的方法。
(一)观察法。这是指公共关系人员通过观察和记录被观察者在调查现场的表现,来了解所要调查的情况的一种方法。观察法应该是在被观察对象没有察觉的情况下进行的,调查结果比较客观、真实。
(二)文献分析法。这是通过搜集与调查对象有关的各方面文献资料并进行全面深入分析的方法。文献资料包括:图书、期刊、报纸、新闻稿、新闻图片、研究报告、会议文献、政府出版物、科技文献、档案资料等。搜集、保存和分析文献资料,是组织的公关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