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谓斟酌事宜,不拘陈规,自行决断处理。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输入莫府,为士卒费。”《南史·顾宪之传》:“愚又以便宜者,盖谓便於公宜於人也。”《续资治通鉴·宋理宗绍定三年》:“凡翻异驳勘之狱,同守臣审鞫,便宜予决,毋得滞留。”《清史稿·选举志二》:“艺徒学堂……均可於中、小学堂便宜附设。”
2. 指便宜行事之权。 《隋书·杨谅传》:“特许以便宜,不拘律令。” 宋 叶适 《奏议·纪纲四》:“收还便宜,使州郡复承平之常制。” 清 李渔 《奈何天·计左》:“近日又因北方告警,特赐尚方之剑,假以便宜,令我星驰赴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