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续开车4小时不休息的扣分如下:
1、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扣3分,罚款200元;
2、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3分,罚款200元;
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9分,罚款200元;
4、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9分,罚款200元;
5、连续驾驶载货汽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扣0分,罚款200元;
6、连续驾驶载货汽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0分,罚款200元。